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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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兴平 实习生 蔡楠  

  本报讯 昨天,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联合在杭州召开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确保圆满完成活动的目标任务。
  王辉忠指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当前“执行难”仍是一个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年积累下来的一大批案件未能得到有效执结,不仅使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王辉忠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作为服务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实际举措。在活动中,要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要高度重视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活动,要实现2007年底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的目标,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王辉忠强调,围绕活动目标任务,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责任,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负总责,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干扰,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责任,建立、落实清理积案活动的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现有法律规定,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切实解决执行积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协助配合责任,在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涉及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积案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促进形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